tiantian8808 发表于 09-9-25 16:02:28

穿在水晶鞋里的脚

那次去上海出差时,走在淮海路上一家苏式面馆门口时,朋友用手指指脚下的台阶说:“上一个春天,就在这儿,我逛了一天,累极了,又不肯回家,坐在这儿抱着脚哭了半天,起来又接着逛。”

  很多女人购物回来,第一个动作就是踢脱了高跟鞋,大叫:“疼死我了!”但她也并不真的这么认为,所以我的朋友才会忍痛把逛街进行到底。我们有时候也会良心发现,觉得双脚着实受些委屈,可这不会要人命,它们根本不值得我们放在心上,哪怕是短短的一瞬。

  即使生活在现代都市中,普通人的一生中,双脚平均触地次数也要超过1000万次,可绝大多数时候,对于我们的脚,我们亏欠得太多。

  我们判定它们在狭促紧窄的皮革牢房里度过三分之二的生命,强迫它们疲劳不堪地走在坚硬的路面上;对于它们是否健康、是否舒适,我们不闻不问,非得要它们出现严重的问题,疼痛不已,才会把它们放在心上。

  男人对于女人的脚却有着特别的兴趣,很多文化中都曾有过“恋足癖”现象。在文明社会里,穿鞋代替了赤足,所以足恋改为鞋恋。据史学家分析,法国作家福楼拜就有非常严重的恋鞋癖。他小时候常常对着女人的短靴出神,《包法利夫人》在这点上多少有些自传的成分。他让爱玛穿着一双“小巧的鞋”——玫瑰色绣花锦缎鞋。当她在布洛涅旅馆那个舒适的房间里跳上她情夫的膝头时,那只鞋就挂在她一双小脚的脚面上;当赖昂心生厌倦,企图摆脱爱玛身上令她着迷的东西时,“一听见她的靴子响,一切决心立刻土崩瓦解,就像酒鬼见了烈酒一样”。药剂师的小伙计玉斯也深深迷恋着爱玛的小脚,他恳求爱玛的女佣准许他为爱玛擦短靴。

  我们熟悉的《灰姑娘》童话也是一个经典的恋鞋故事。王子对灰姑娘的爱慕,是寄托在那只小巧的水晶鞋上的。这个美丽的爱情故事当中对他人却非常残忍,大女儿切掉了大脚趾,小女儿切掉了脚后跟,虽然故事也强调灰姑娘很漂亮而她的两个姐姐很丑,但实际上国王要找的就是一双小脚。西方有学者认为,这个故事起源于中国,因为中国主流文化中曾经有过特别兴盛的恋足癖。

  女人如果只顾自己高兴,就会挑选那些非常舒适的鞋子。我很高兴我们赶上了一个不必裹足的时代,所以我尽情地买那些软底的平跟鞋。

  我喜欢的“TOP GLOIRY”鞋打折了,我决定为自己添置一双软底高筒靴,来配薄呢长裙。我把看好的几款鞋子摆在他面前,问陪我一起逛商场的先生:哪双好?其实我自己早知道要哪双了,问他的意见是为了让自己买得更踏实。

  “你有这样的鞋。”

  我哪里有这样的鞋,不过都是软底平跟罢了。

  他走到柜台另一头,拿过一双紫红色镶鳄鱼皮的靴子递给我,“这双好看。”

  我惊叫起来:这么高的鞋跟,让我怎么穿啊?

  他威胁我:要么买这双,他买单;要么买软底靴,自己买单。

  他看中的靴子不打折,九百多元钱呢,我有点动心了,坐下来试穿:试一下而已嘛。连售货小姐也在一旁帮腔,说她们的高跟鞋特别舒服,虽然鞋跟很高,但根本不会让你有穿高跟鞋的感觉。

  站在足有七八厘米高的鞋跟上,我的膝盖直打弯。“我站都站不住。”我向先生诉苦。可他忽然一下子变成了铁石心肠,与售货小姐串通一气,建议我走几步看看。我就弯着膝盖走了几步。

  这下他们谁也不说话了,我把双脚从高跟鞋里挣扎出来,坦然地告诉他:“对不起,你娶错太太了!”

  最终买了一双打折的、软底的高筒靴,我大踏步走在回家路上,庆幸自己把自己从这个束缚了女性几个世纪的牢笼中解放出来。

  这种鞋跟高高、鞋尖窄窄的高跟鞋,既不合脚又叫人不舒服,破坏了女性的身体平衡,引起了腿痛、背痛甚至头痛,但女人甘愿用肉体的痛苦换取高高的鞋跟和尖尖的头部创造的流线型效果,而且,它还能使双脚看起来更小。成年女性的脚是初生婴儿的3倍,成年男性的脚是婴儿的3.5倍,所以脚的大小在一定意义上是性别的标志。小巧的脚更娇柔,更有女人味,对男性更有吸引力。出于对“大脚”的恐惧,女性还是对高跟鞋趋之若鹜。

  一位为好莱坞明星订做皮鞋的华裔姑娘说:高跟鞋不是那种你追公交车用的,它是那种让你穿晚礼服扮淑女时穿一会儿的东西。不过是让自由女性偶尔受一点小罪,想到穿上高跟鞋的袅娜身姿,痛一点也就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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